火腿肠GB/T 20712-2006标准检测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GB/T20712-2006标准适用于火腿肠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该标准定义火腿肠为以鲜或冻畜肉、禽肉、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腌制、搅拌、斩拌(或乳化)、灌入塑料肠衣,经高温杀菌制成的肉类灌肠制品。
二、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肉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如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鲜(冻)禽产品卫生标准(GB 16869)等。
辅料如水、食盐、白砂糖、淀粉、味精、肠衣、食品添加剂等也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感官要求:
外观:肠体均匀饱满,无损伤,表面干净、完好,结扎牢固,密封良好,肠衣的结扎部位无内容物渗出。
色泽: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
组织状态:组织致密,有弹性,切片良好,无软骨及其他杂质,无密集气孔。
风味:咸淡适中,鲜香可口,具固有风味,无异味。
理化指标:
水分:特级≤70%,优级≤67%,普通级≤64%,无淀粉产品≤70%。
食盐(以NaCl计):≤3.5%。
蛋白质:特级≥12%,优级≥11%,普通级≥10%,无淀粉产品≥14%。
脂肪:6%~16%。
淀粉:特级≤6%,优级≤8%,普通级≤10%,无淀粉产品≤1%。
亚硝酸盐(以NaNO2计):≤30mg/kg。
污染物、微生物指标: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三、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在自然光线充足的实验室(或评比室)直接观察被测样品的外观,剥落肠衣后,将内容物置于洁净的白瓷盘内,通过眼、鼻、口、手等感觉器官对产品的色泽、质地和风味进行评定。
理化检验:
水分:按GB/T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食盐:按GB/T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
蛋白质:按GB/T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脂肪:按GB/T 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
淀粉:按GB/T 5009.9规定的方法测定。
亚硝酸盐:按GB/T 5009.33规定的方法测定。
微生物检验:按GB/T 4789.17规定的方法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
四、检验规则
组批:同日(或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抽样方法和数量: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并将部分样品进行封存,保留备查。具体抽样数量根据批量范围确定。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经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或在更换主要原辅料、更改关键工艺、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进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五、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判定与复验: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除外)不符合标准,可以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中的一项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应复验。
型式检验判定与复验: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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