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969-2009《肉干》国标检测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GB/T23969-2009《肉干》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瘦肉为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包括牛肉干、猪肉干及其他禽肉干。
二、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2707、GB/T17238、GB9959.1、GB/T9959.2、GB16869的要求,并是经去皮、骨、肥膘、筋腱、肌膜的纯瘦肉。
辅料如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等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感官要求:
形态:呈片、条、粒状,同一品种大小基本均匀,表面可带有细微绒毛或香辛料。
色泽:呈棕黄色、褐色或黄褐色,色泽基本均匀。
滋味与气味: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香气和滋味,甜咸适中,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
理化指标:
水分:≤20g/100g(牛肉干、猪肉干等)。
脂肪:牛肉干≤10g/100g,猪肉干≤12g/100g。
蛋白质:牛肉干≥30g/100g,猪肉干≥28g/100g,其他肉干≥26g/100g。
氯化物(以NaCl计):≤5g/100g。
总糖(以蔗糖计):≤35g/100g。
重金属:铅、无机砷、镉、总汞等需符合GB 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30000CFU/g。
大肠菌群:≤40MPN/100g。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
三、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通过目测、味觉、嗅觉对产品的形态、色泽、滋味与气味、杂质进行评价。
理化检验:
水分:采用GB/T 9695.15《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中的直接干燥法。
脂肪:采用GB/T 9695.7《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中的索氏提取法。
蛋白质:采用GB/T 9695.11《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中的凯氏定氮法。
氯化物:采用GB/T 9695.8《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中的直接滴定法。
总糖:采用GB/T 5009.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中的分光光度法。
重金属:铅、无机砷、镉、总汞分别采用GB/T 5009.12、GB/T 5009.11、GB/T5009.15、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微生物检验:
菌落总数:采用GB/T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中的平板计数法。
大肠菌群:采用GB/T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中的多管发酵法或滤膜法。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采用GB/T 4789.4、GB/T 4789.5、GB/T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
四、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包装、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若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一项(微生物项目除外)不符合,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符合的,判定为不合格品。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复检,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的一种方式,检验项目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型式检验的周期和时机应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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