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白色念珠菌中和剂鉴定试验的检测需遵循以下规范及操作流程:
一、试验目的
确定所选中和剂是否适用于拟进行的白色念珠菌杀灭试验,即验证中和剂对测试消毒剂有良好的中和作用,同时对白色念珠菌及其恢复期培养无不良影响。
二、试验设计原则
综合分析:通过所设各组试验结果综合分析,确定中和剂的效果。
中和剂选择:在确定用何种中和剂进行鉴定试验有困难时,可对多个中和剂进行初选以确定。
消毒剂浓度:试验中所用消毒剂的浓度应以杀菌试验中使用的Zui高浓度为准。
作用时间:鉴定试验中,若消毒后去除残留消毒剂组无菌生长,不能表明中和后受到消毒剂作用后的细菌是否能恢复生长。此时可适当缩短作用时间重新进行试验,但作用时间Zui短不得少于30秒。若缩短作用时间后仍无菌生长,在排除其他原因的基础上,可适当下调杀菌试验中消毒剂浓度,再次进行中和剂鉴定试验。
微生物种类:同一消毒剂拟对多种微生物进行杀灭试验时,应按微生物种类分别进行鉴定试验。对于白色念珠菌,应以其为特定微生物进行中和剂的鉴定试验。
三、试验操作流程(以初选试验为例)
菌悬液制备:将白色念珠菌培养至对数生长期,用稀释液调整菌悬液浓度至适宜范围(如1×10³cfu/ml~3×10³cfu/ml)。
中和剂初选:
将0.5ml菌悬液加入含4.5ml中和剂的试管中,混匀,作用30min后,取1.0ml接种平皿,用适宜培养基(如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倾注法培养。
将0.5ml菌悬液加入含4.5ml中和产物试管中,混匀,作用30min后,取1.0ml接种平皿,用适宜培养基倾注法培养。
试验同时设阳性对照组,以0.5ml菌悬液加入含4.5ml稀释液的试管中,混匀,作用30min后,取1.0ml接种平皿,用适宜培养基倾注法培养。
结果观察:培养后观察各组平皿上菌落生长情况,判断中和剂是否对白色念珠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以及中和产物是否对白色念珠菌恢复期培养有影响。
四、结果评价标准
中和剂效果:合格的中和剂应满足以下标准:第一组(中和剂+菌悬液)的菌落数与第三组(稀释液+菌悬液)相比差异不超过15%,表明中和剂本身对微生物无显著影响;第二组(消毒剂+中和剂+菌悬液)的菌落回收率应达到第三组的70%以上,证明中和效果良好。
消毒合格评价:在悬液定量杀菌试验中,白色念珠菌的回收菌量要求为1×10⁵cfu/ml~5×10⁵cfu/ml,合格标准为杀灭对数值≥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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