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858-2008《伏特加(俄得克)》是中国国家标准,定义了伏特加的生产、检验和销售规范,该标准已被新国标取代,但核心检测要点和流程如下:
一、标准背景与适用范围
发布与实施:GB/T11858-2008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19日发布,2009年6月1日实施。
替代标准:该标准替代了GB/T 11858-2000《俄得克(伏特加)》。
适用范围:适用于伏特加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二、核心检测项目与要求
感官要求
外观: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香气:具有醇香,无异香。
口味:柔和、圆润、甘爽,无异杂味。
风格:具有本品特有的风格。
理化要求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优级≤4mg/L(vol乙醇),一级≤6mg/L,二级≤8mg/L。
总醛(以乙醛计):优级≤10mg/L(vol乙醇),一级≤15mg/L,二级≤25mg/L。
甲醇:≤50mg/L(vol乙醇)。
醇:优级≤4mg/L(vol乙醇),一级≤6mg/L,二级≤8mg/L。
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规定。
三、检验方法
感官分析
酒样准备:将酒样密码编号,置于水浴中调温至20℃~25℃,将洁净、干燥的品尝杯对应酒样编号,对号注入酒样约45mL。
外观检查:将注入酒样的品尝杯置于明亮处,举杯齐眉,用肉眼观察杯中酒的色泽、透明度与澄清度、有无沉淀及悬浮物等。
香气检查:手握杯柱,慢慢将酒杯置于鼻孔下方,嗅闻其挥发香气,然后慢慢摇动酒杯,嗅闻空气进入后的香气。加盖,用手握酒杯腹部2min,摇动后,再嗅闻香气。
口味检查:喝入少量酒样(约2mL)于口中,尽量均匀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尝,有了明确印象后咽下,再体会口感后味。
风格评价:根据外观、香气与口味的特点,综合分析评价其风格及典型的强弱程度。
酒精度测定
密度瓶法:以蒸馏法去除样品中的不挥发性物质,用密度瓶法测出试样液20℃时的密度,查表求得酒精度。
数字密度计法:将试样注入U形管,通过在20℃时与标准振动频率比较求得其密度,进而计算样品在20℃时的酒精度。需注意,该标准中有关酒精度的测量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GB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代替。
四、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需进行感官、酒精度、总酯、总醛等项目的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涵盖标准中所有项目。在产品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或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等情况下也需进行型式检验。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合格;感官或理化指标不合格时,需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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