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117-2014标准对混合水果罐头的检测规定如下:
一、检测范围与适用对象
QB/T1117-2014标准适用于以不少于两种的新鲜、速冻或罐装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装罐、加汤汁、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混合水果罐藏食品。
二、检测项目与要求
感官要求:
色泽:色泽自然,符合所用水果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变色、褪色。
滋味和气味:具有混合水果固有的滋味和香气,酸甜适口,无异味。
组织形态:水果应软硬适中,有弹性,无过软糜烂或过硬生硬;形态完整,无明显破碎、变形。
杂质:无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净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固形物含量:优级品固形物含量不应低于55%;合格品固形物含量不应低于50%。每批产品的平均固形物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按折光计法):7%~22%(甜味剂型除外)。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对应条款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三、检测方法
感官要求: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理化指标:
净含量: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固形物含量: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折光计法)进行测定。
污染物限量:按照GB 276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微生物指标:按照GB 4789.2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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