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215-2008《番茄酱罐头》国标检测要点如下: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以番茄为原料,经清洗、打浆、去皮去籽、浓缩后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罐头食品。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番茄制品(如番茄沙司、番茄汁等)。
二、产品分类
根据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即糖度,以Brix值表示),番茄酱罐头分为以下四类:
低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12.5%~22%(不包含22%),产品代号为8471。
中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22%~28%(不包含28%),产品代号为8472。
高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28%~36%(不包含36%),产品代号为847。
特高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低于36%,产品代号为8473。
三、核心检测项目与要求1. 感官指标
色泽:呈深红、红色或橙红色,色泽均匀一致,无色差。
滋味与气味:具有番茄酱应有的正常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酱体细腻,无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杂质:不允许存在霉变、虫蛀等异常现象。
2. 理化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需符合产品分类要求(如低浓度≥12.5%,中浓度≥22%等)。
番茄红素含量:质量分数需≥20mg/100g(具体数值可能因产品类型而异)。
pH值:反映酸碱度,影响产品稳定性和风味,需符合标准范围。
总酸度:以柠檬酸计,影响产品保质期和口感,需符合规定值。
重金属限量:
铅(Pb)≤0.5mg/kg;
砷(As)≤0.5mg/kg;
锡(Sn)≤100mg/kg(以罐头内壁涂料计)。
3. 微生物指标
商业无菌要求:罐头食品需达到商业无菌标准,即经杀菌处理后,产品中不含致病微生物及在常温下能繁殖的非致病微生物。
霉菌计数:≤50CFU/g(视野百分比)。
4. 食品安全指标
添加剂使用:防腐剂、色素等添加剂需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农药残留:需符合GB 2763《食品中农药Zui大残留限量》标准。
四、检测方法
感官评价:由专业人员通过目视、鼻嗅、口尝等方式评估。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使用折光仪测定Brix值。
pH值:使用数字pH计测量。
总酸度:通过滴定法计算以柠檬酸计的值。
重金属检测: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
微生物检测:使用培养基培养和计数方法。
番茄红素含量: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五、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需进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商业无菌等。
型式检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项目涵盖标准中所有要求。
抽样方法: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样本量需满足检验需求。
六、标签与包装
标签:需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商信息等,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包装:包装材料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密封性良好,防止泄漏和污染。
七、贮存与运输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运输:运输工具需清洁卫生,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防止重压、碰撞和日晒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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