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撤销的典型案例分享及具体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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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0 08:00
“金银花”商标案是一个典型的商标被撤销案例,具体分析如下:
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以第603857号“金银花”商标为基础,对全国花露水生产企业发起批量侵权诉讼。该商标于1993年注册,核定使用于第三类化妆品(如花露水)。然而,1994年国家商标局已因“直接表示商品原料”裁定撤销该商标,1995年公告生效。但该商标在未恢复权利的情况下,经1999年、2009年两次转让,Zui终由碧丽公司持有。碧丽公司自2019年起以该商标发起批量诉讼,指控企业使用“金银花花露水”字样构成侵权,截至2022年1月已发起超200起诉讼,索赔总额逾千万元。
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第603857号“金银花”商标直接指代花露水的主要原料(金银花),缺乏显著性,属于公共领域词汇,不得被独占使用。
商标转让行为违法
该商标自1994年被撤销后,权利已失效。后续转让行为缺乏合法性基础,碧丽公司2017年补正商标注册证时涉嫌隐瞒商标失效事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档案显示该商标自1994年后无实际商业使用证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商标
2022年9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撤销该商标的转让与续展注册,确认其自1994年后权利无效。
Zui高人民法院提审与改判
2022年3月,Zui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案件,并中止原判决执行。庭审中,碧丽公司要求中止审理的请求被当庭驳回。多地法院(如广东中山中院、江苏南京中院)同步中止诉讼程序或改判企业不侵权,认定“金银花”属公共领域词汇,不得独占使用。
碧丽公司诉讼失去依据
商标撤销导致碧丽公司全部诉讼失去权利基础,已生效判决可申请再审撤销。截至2022年9月,碧丽公司已撤回多起诉讼,原一审判决停止执行。
司法规范公共领域词汇使用
该案成为Zui高法继“青花椒案”后,再次明确公共领域词汇合理使用边界的典型案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续多次驳回碧丽公司同类商标申请,维持“金银花”缺乏显著性的判断。
企业维权与赔偿争议
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代表60家涉诉企业,要求碧丽公司退还赔偿款并赔偿市场损失。部分企业已提起反诉,主张碧丽公司恶意诉讼。据行业协会统计,江西企业累计赔付达1200万元。
商标注册与使用的合规性
企业申请商标时需避免使用公共领域词汇或直接描述商品原料的标志,否则可能面临被撤销风险。同时,商标转让需确保权利基础合法,隐瞒失效事实可能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