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成本加计扣除,北京外资公司申报材料怎么准备?
- 供应商
-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10-58694559
- 手机号
- 18911212529
- 联系人
- 景女士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6-03-20 08:00
(一)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
(二)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一) 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 外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适用同等政策。
(一) 研发项目证明
研发项目立项决议文件。
研发项目计划书。
项目预算及进度安排。
(二) 费用归集凭证
人员人工费用: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社保公积金明细及分配说明。
直接投入费用: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凭证。
折旧与摊销: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折旧计算表。
设计试验费用:相关合同、发票。
委托研发费用:委托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
(三) 辅助账与汇总表
研发支出辅助账(分项目核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四) 留存备查资料
研发人员名单及工时分配记录。
研发成果证明(专利、论文、样品等)。
委托研发的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一) 预缴申报: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
(二) 汇算清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随汇算清缴一并申报。
(三) 外资公司应确保所有凭证真实完整,留存备查至少10年。
五、 北京登尼特特色服务
(一) 北京登尼特顾问可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确保费用归集清晰合规。
(二) 北京登尼特顾问提供研发项目全流程文档管理服务,从立项到结项全程跟踪,确保留存备查资料完整。
(三) 北京登尼特顾问辅导企业填报加计扣除相关表格,降低税务风险,Zui大化享受政策红利。
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法规和政策,仅供参考,不构成承诺,具体操作请以北京登尼特顾问的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