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无效流程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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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0 08:00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于违反商标法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按照法律程序宣告其无效的制度。以下是对商标无效宣告的详细解释:
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如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等。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
恶意注册,如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或复制、摹仿、翻译他人chi名商标等。
注册商标争议:
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争议。
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书、证据材料等。
形式审查: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不符合要求,会通知申请人补正或不予受理。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进行审查。
作出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
如果商标被认定无效,将会予以宣告,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如果商标被认定有效,则驳回申请。
司法救济: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将对商标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溯及力:
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自始无效,即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溯及力的例外:
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
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时效性:
请求人应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对恶意注册的,chi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