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生纸想在内地落户,加章转递流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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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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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景女士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6-03-21 08:00
(一) 香港出生的儿童回内地办理落户。
(二) 内地居民持香港出生证明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入学等事宜。
(一) 香港出生证明书原件。
(二) 父母双方身份证明(香港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
(三) 父母结婚证书(如有)。
(四) 如父母一方为内地居民,需提供内地身份证及户口簿。
(一) 第一步: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将出生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提交给中国委托公证人。
公证人核实文件真实性,出具《香港出生证明书证明》公证文书。
(二) 第二步:中法服审核转递
将公证文书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中法服审核公证人资格及文书内容后,加盖转递专用章。
(三) 第三步:中文翻译
出生证明及公证文书需由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章。
(四) 第四步:提交内地公安机关
将附有转递章的公证文书原件、中文翻译件及落户所需其他材料提交拟落户地派出所。
(一) 办理时间:通常5至7个工作日 。
(二) 加急服务:部分机构提供加急通道,快的话2至3天完成 。
(一) 明确注明用途:办理公证时须告知用于“内地落户”,公证文书会载明具体使用目的 。
(二) 文件有效期:建议在出具后6个月内使用,以免过期被要求重新办理。
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法规和政策,仅供参考,不构成承诺,具体操作请以北京登尼特顾问的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