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927-2008《啤酒》国标检测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4927-2008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性质:推荐性标准(2017年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涵盖淡色啤酒、浓色啤酒、黑色啤酒及特种啤酒(如干啤酒、冰啤酒、无醇啤酒等)。
二、技术要求
术语和定义:
啤酒: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
特种啤酒:由于原辅材料、工艺的改变,使之具有特殊风格的啤酒,如干啤酒、冰啤酒、无醇啤酒等。
产品分类:
按色泽:淡色啤酒(色度2.0~14.0 EBC)、浓色啤酒(色度15.0~40.0EBC)、黑色啤酒(色度≥41.0 EBC)。
按灭菌工艺:熟啤酒(经过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生啤酒(不经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采用其他物理方法除菌)、鲜啤酒(不经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成品中允许含有一定量活酵母菌)。
理化指标:
酒精度:标签标示值±0.3%vol。
原麦汁浓度:≥3.0°P(柏拉图度)。
二氧化碳含量:瓶装和听装啤酒≥0.35%。
泡持性:瓶装啤酒≥130秒,听装啤酒≥110秒。
蔗糖转化酶活性:浓色啤酒和黑色啤酒需检测,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感官要求:
色泽:澄清透明,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
香气:具有纯正、协调的麦芽香气和酒花香气。
口感:爽口、柔和,无异味。
三、检测方法
理化检测:
酒精度:按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执行。
原麦汁浓度:采用密度瓶法或折射仪法测定。
二氧化碳含量:按GB/T 4928《啤酒分析方法》执行。
泡持性:通过专用仪器测定泡沫的稳定性。
感官检测:
由专业品酒师通过视觉、嗅觉、味觉对色泽、香气、口感进行综合评价。
微生物检测:
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按GB 4789系列标准执行。
卫生检测:
包括甲醇、铅、赭曲霉毒素A等,按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执行。
四、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需检验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合格后方可出厂。
检验项目包括色泽、香气、口感、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二氧化碳含量等。
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原料或工艺重大改变、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需进行全面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五、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志:
标签应符合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注产品类型、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确保产品品质不受影响。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高温和阳光直射,防止产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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