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GB31640-2016标准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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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量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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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元每件
- 资质
- CMA 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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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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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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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新蚌埠路与唐河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国(合肥)数字创意产业园1105
- 更新时间
- 2026-05-09 07:00
GB 31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标准检测核心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适用范围:适用于以谷物、薯类、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不适用范围:不适用于工业酒精或医用酒精。
二、技术要求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 外观 | 无色透明 | 取适量试样置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应透明,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
| 气味 | 具有乙醇固有香气,无异嗅 | 用具塞量筒取试样10mL,加水15mL,盖塞,混匀。倒入50mL小烧杯中,闻其气味 |
| 滋味 | 纯净,微甜,无异味 | 取试样20mL于50mL容量瓶中,加水30mL,混匀,然后倒入100mL烧杯中,置于20℃水浴中,待恒温后品其滋味 |
理化指标:
| 酒精度/%vol | ≥95.0 | GB 5009.225 |
| 醛(以乙醛计)/(mg/L) | ≤30 | 附录A(碘量法或比色法) |
| 甲醇/(mg/L) | ≤150 | GB 5009.266 |
| 物(以HCN计)/(mg/L) | ≤5(仅适用于以木薯为原料的产品) | GB 5009.36 |
污染物限量:
| 铅(以Pb计)/(mg/kg) | ≤1.0 | GB 5009.12 |
醛的测定:
碘量法:基于亚氢钠与醛的加成反应,通过碘标准溶液滴定分解释放出来的亚氢钠来测定醛含量。
比色法:醛和亚品红作用时,发生加成反应,经分子重排后,失去亚,生成具有醌形结构的紫红色物质,其颜色的深浅与醛含量成正比。
甲醇的测定:采用气相色谱法(GB 5009.266)。
其他指标:如酒精度、铅等,分别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方法进行测定。
四、包装、运输与贮存包装:应使用专用的罐、槽车和不锈钢桶,不应使用铝桶或镀锌容器包装,也不应使用未做抗静电处理的容器。包装前应对容器进行严格的安全、卫生检查,灌装后的罐、槽车应加铅封。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扔摔、撞击和剧烈震荡,应远离热源和火种。运输过程应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电,严禁曝晒。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应有防高温、火种、静电、雷电的设施。在贮存区域应有醒目的“严禁火种”的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