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326-2014《植物饮料》标准检测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GB/T 31326-2014
标准名称:植物饮料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5日
实施日期:2015年12月1日
归口单位: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2)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适用范围:以植物或植物提取物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不适用于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茶(类)饮料和咖啡(类)饮料。
二、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和工艺差异,植物饮料分为以下六类:
可可饮料:以可可豆、可可粉为原料,如巧克力饮料。
谷物类饮料:以谷物为原料,如玉米汁、小米汁。
草本饮料/本草饮料:以国家允许使用的植物(根、茎、叶、花、果、种子)或其提取物为原料,如凉茶、花卉饮料。
食用菌饮料:以食用菌或其浸取液、发酵液为原料,如蘑菇饮料。
藻类饮料:以藻类为原料,如螺旋藻饮料。
其他植物饮料:未纳入上述类别的产品。
三、核心检测项目1. 感官要求
色泽:均匀一致,符合产品特有色泽(如橙汁呈橙黄色,豆奶呈乳白色)。
滋味与气味:具有原料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如酸败味、霉味)。
状态:液体均匀,允许少量沉淀或絮状物(久置后摇匀可分散),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2. 理化指标
pH值:2.5~6.5(具体依产品类别调整)。
锡(以Sn计):≤150.0mg/kg(金属罐装产品)。
展青霉素:≤50µg/kg(添加山楂或苹果的产品)。
铅(以Pb计):≤0.24mg/L。
总膳食纤维:≥1g/L(谷物类饮料)。
固形物:
草本饮料/本草饮料、花卉类:≥0.1g/L;
其他类别:≥0.5g/L(以植物原料和提取物的固形物计)。
3. 微生物限量
商业无菌产品:需符合商业无菌要求(如UHT灭菌产品)。
非商业无菌产品:
菌落总数:≤10000CFU/mL;
大肠菌群:≤1CFU/mL;
霉菌、酵母:≤20CFU/mL;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 污染物与添加剂
污染物:执行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如铅、砷、锡等。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Zui大使用量需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营养强化剂:若添加,需符合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四、检测方法
感官检验:取50mL样品置于无色透明容器中,观察色泽、组织状态,嗅气味,品尝滋味。
pH值:按GB 5009.237测定。
铅:按GB 5009.12测定。
锡:按GB 5009.16测定。
展青霉素:按GB 5009.185测定。
总膳食纤维:按QB/T 4221测定。
固形物:通过进货台账、配料方案及在线投料计算,公式为:
固形物含量=Vc×m
其中,c为植物提取物固形物含量(g/kg),m为植物制品质量(kg),V为饮料体积(L)。
微生物检验:按GB 4789系列标准执行。
五、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每批抽样至少10个独立包装,检验感官、净含量、pH值(非商业无菌产品需检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型式检验:每半年一次,或遇原料、工艺、设备重大变更时进行,检验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
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若3项以上不合格,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2项不合格时,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
六、标签与包装
标签:需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食用方法。
包装:内包装需密封、防潮、无异味,材料符合GB4806系列标准;外包装箱避免过度隔板,运输时防雨、防潮、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贮存:存放于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的专用仓库,离地≥20cm,离墙≥20cm,避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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