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境”是指非欧盟的两用物项进入和通过欧盟关税区运输到欧盟关境外18,包括从欧盟境外进入、通过欧盟关境,在自贸区内转运或直接从自贸区再出口,临时存储并直接从临时存储的场所再出口,以及经由船只或飞机进入欧盟、无需卸货直接运出欧盟的情形。管制物项如果可能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军事终用途,则其过境须获得许可19。
5.欧盟境内转让。《欧盟两用物项清单》附件四中的物项从一个欧盟成员国转让到另一个欧盟成员国须经许可。这些两用物项主要包括导弹及相关软件、技术,欧盟进行战略控制的物项(如密码分析),化学武器、核技术等20。此外,欧盟成员国还可以对其他物项的欧盟境内转让规定许可要求。
(三)出口许可证的类型
欧盟的出口许可证分为4种类型:
1.欧盟通用出口许可证(EU GEA):这类许可证是指从欧盟出口到某些目的国(地区)的许可,适用于所有遵守附件二A至H部分所列条件和要求的出口商,目前共有8种。例如,欧盟通用出口许可证第EU001号授权向澳大利亚、加拿大、冰岛、日本、新西兰、挪威、瑞士(包括列支敦士登)、英国和美国出口绝大多数两用物项;欧盟通用出口许可证第EU002号授权向阿根廷、南非、韩国、土耳其出口某些列明的物项等。

2.成员国通用出口许可证(NGA):这类许可证是指根据(EU)2021/821条例第12(6)条的条款获得的出口许可。成员国通用出口许可证不适用于附件II第I节中的物项,可适用于附件II 从A至H节中列出的物项和目的国(地区)。如果对出口商遵守出口管制法律或许可的能力有合理怀疑,成员国主管当局可以禁止出口商使用欧盟通用出口许可,并与其他成员国交换信息,除非能确定出口商不会出口该两用物项。
3.全球出口许可证:由欧盟成员国向一个特定的出口商签发,涉及一种或多种两用物项输往一个或多个第三国的一个或多个终用户的出口。
4.单项出口许可证:由欧盟成员国向一个特定的出口商签发,涉及对第三国的一个终用户或收货人出口一件或多件两用物项。
(四)许可证的申请和签发
单项出口许可证和全球出口许可证由出口商常驻或设立地所在成员国的主管当局签发。如果出口商不是欧盟境内的居民或在欧盟设立的机构,则两用物项位置所在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应根据本条例授予单项出口许可。通常单项和全球出口许可证以电子形式签发。出口商应向主管当局提供申请单项或全球出口许可证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特别是有关终用户、目的国(地区)和出口物项终用途的信息。使用全球出口许可证的出口商应当实施内部合规机制(ICP),除非主管部门认为没有必要。全球出口许可证和单项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长为2年,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新条例作出的主要修订

对比2009年第428号条例,新条例主要有以下修订:
1.通过修订或增加某些定义扩大了受管制行为的范围
两用物项检测报告 , 五轴联动数控车床
企业投标质检报告 招投标检测报告 住建局投标报告 财政局投标报告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检测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8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4月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172,是国内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服务机构。 2016年调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2017年、2018年维持在创新层。2014-2016年营收增长60%以上,2017年营收同比增长约20%,营业收入超1亿元,净利润达1200多万。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下设15家分子公司及服务网点,通过多元化运作,整合行业资源持续扩张业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