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进口的产品、软件技术是否落入《欧盟两用物项清单》或者出口商所在的欧盟成员国的国别管制清单中,以便确定是否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可以要求欧盟出口商对此予以书面确认,必要时也可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核实。
其次,应当注意遵守欧盟对清单外物项的“全面控制”规定,尤其是新条例增加了对于网络监控物项的出口管制。对于不在《欧盟两用物项清单》内的网络监控物项,欧盟成员国也可能以人权问题为由,要求出口商申请许可证后才能向中国出口。
第三,出口商、研究人员、自然人以口头或电子方式传输两用技术会被“视同出口”,这会增加技术交流的障碍。技术援助也要申请出口许可证,意味着从欧盟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需要取得更多的许可授权。另外,自然人在行李中携带两用物项和技术资料出境,会被视为违反欧盟出口管制条例。
第四,在新发布的《欧盟通用出口许可证》第七号和第八号中,中国均未被列入出口目的国范围。这意味着,从欧盟向中国出口有关加密技术,以及跨国公司内部关联企业之间从欧盟向中国传输有关软件、技术,需要申请单项出口许可证或全球出口许可证。
后,新条例适用于任何从欧盟向第三国提供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包括不在欧盟成员国居住的个人或不在欧盟设立的法人和合伙企业。因此,中国企业或个人如果从欧盟提供有关中介服务也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这一点需要留意。

(作者:彭汉英)
1.Regulation (EU) 2021/821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0 May 2021 setting up a Union regime for the control of exports, brokering, technical assistance, transit and transfer of dual-use items (recast), see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1R0821
2.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428/2009 of 5 May 2009 setting up a Community regime for the control of exports, transfer, brokering and transit of dual-use items, see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09R0428
3.参见EU Regulation 2021/821 Annex 1.
4.参见EU Regulation 2021/821 Annex 1, Definitions.“软件”是指一个或多个固定在有形表达媒介中的“程序”或“微程序”的集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件和可移动存储设备上的软件。
5.参见EU Regulation 2021/821 Annex 1, Definitions.“技术”是指开发、生产或使用两用物项所必需的特定信息,以技术数据或技术援助的形式存在。
两用物项管制出口测试实验室
企业投标质检报告 招投标检测报告 住建局投标报告 财政局投标报告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检测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8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4月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172,是国内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服务机构。 2016年调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2017年、2018年维持在创新层。2014-2016年营收增长60%以上,2017年营收同比增长约20%,营业收入超1亿元,净利润达1200多万。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下设15家分子公司及服务网点,通过多元化运作,整合行业资源持续扩张业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