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申报条件(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的我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参与预申报。(二)2023年认定的和复核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参与复核。(三)2026年新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参与预申报。
二、工作安排(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填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在4月17日前将申请书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邮@163.com。预申报信息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市经信局将按照预申报材料提交顺序,分批组织企业开展辅导服务。请预申报企业尽早提交预申报材料,便于尽快对接做好辅导服务。(三)预申报工作期间,市经信局将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培训及“星光汇·专精特新赋能服务”等活动,邀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解读申报政策和要求,解答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注意事项(一)以上辅导服务均为公益服务,请相关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参与牟利。(二)本次预申报工作非正式申报通知,仅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服务使用,正式申报请以工信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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