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DBS44/ 006-2016国标检测,DBS44/ 006-2016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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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5-07 07:00

详细介绍-

DBS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是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了非预包装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指标、评价等级和检验方法,适用于散装即食食品和现制现售即食食品。以下是对该标准检测的详细介绍:

一、检测范围与适用性

  •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包括散装即食食品和现制现售即食食品。

  • 定义:非预包装即食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或未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售出的形态存在,无需进一步杀菌处理即可食用的食品。

  • 二、检测指标

    DBS 44/006-2016标准将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分为四类,并针对不同类别食品设定了不同的微生物限量指标:

    1. 第一类食品:所有食物材料烹熟后立即食用或立即出售的即食食品(除第二类食品外)。

    2. 菌落总数:满意<10⁴CFU/g(mL),可接受10⁴-<10⁵CFU/g(mL),不合格≥10⁵CFU/g(mL)。

    3. 第二类食品:熟肉制品和熟制水产品。

    4. 菌落总数:满意<10⁵CFU/g(mL),可接受10⁵-<10⁶CFU/g(mL),不合格≥10⁶CFU/g(mL)。

    5. 第三类食品:所有食物材料烹熟,在食用或出售前需进一步处理(切片、混合、冷藏或冷冻等)的即食食品;部分食物材料烹熟的即食食品;不需烹熟的即食食品。

    6. 菌落总数:满意<10⁶CFU/g(mL),可接受10⁶-<10⁷CFU/g(mL),不合格≥10⁷CFU/g(mL)。

    7. 第四类食品:不适宜检测菌落总数的即食食品,如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和蔬菜、含去皮或预切鲜水果和蔬菜的食品等。

    8. 菌落总数:不适用。

    9. 其他微生物指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菌均不得检出(每25g或25mL样品中)。

    三、检测方法

  • 菌落总数:按照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进行检测。

  • 大肠埃希氏菌:按照GB 478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第二法进行检测。

  • 大肠埃希氏菌O157:按照GB/T 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第一法进行检测。

  • 沙门氏菌:按照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进行检测。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按照GB 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进行检测。

  •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照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第二法进行检测。

  • 蜡样芽孢杆菌:按照GB 478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孢杆菌检验》第一法进行检测。

  • 四、检测要求

  • 采样方案:采用三级采样法,即从同一批次产品中抽取5个样品(n=5),若有1个样品超出可接受值(c=1),则判定为不合格。

  • 样品制备:将样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制成均匀的试样。

  • 结果判定:将检测结果与上述微生物限量指标进行对比,根据评价等级判定样品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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