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检验-海关认可报告

报价
2000.00元每件
关键词
非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检验
更新时间
2026-06-03 02:17


已经获得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的出口经营者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其已经获得的出口许可证件;需要继续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单项许可。

第二十一条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代理报关企业出口两用物项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不能提供出口许可证件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二十二条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未向海关提交或者未如实交验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件,海关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的,应当向出口货物发货人提出质疑,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海关提供出口货物合同、性能指标、主要用途等证明材料。在质疑期间,海关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组织鉴别,并根据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鉴别结论依法处置。在质疑、鉴别期间,海关对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出口货物存在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四款、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知悉相关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海关;海关收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时,出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出口但尚未放行的,应当不予放行并依法处置。


 

第二节  终用户和终用途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两用物项终用户和终用途风险管理制度,对两用物项的终用户和终用途进行评估、核查,加强终用户和终用途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出口经营者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时应当提交终用户出具的终用户和终用途证明文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出口经营者同时提交由终用户所在国家和地区政府机构出具或者认证的终用户和终用途证明文件。

两用物项的终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作出承诺,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变两用物项的终用途或者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第二十五条  出口经营者、进口商发现两用物项出口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出口,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核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理:

(一)两用物项终用户、终用途已经改变或者可能改变;

(二)两用物项终用户和终用途证明文件存在伪造、变造、失效等情形;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两用物项终用户和终用途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两用物项终用户和终用途核查,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已认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EC202E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
刘丹
注册资本
100

主营产品

企业投标质检报告 招投标检测报告 住建局投标报告 财政局投标报告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检测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简介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8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4月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172,是国内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服务机构。 2016年调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2017年、2018年维持在创新层。2014-2016年营收增长60%以上,2017年营收同比增长约20%,营业收入超1亿元,净利润达1200多万。 深圳市信科检测有限公司下设15家分子公司及服务网点,通过多元化运作,整合行业资源持续扩张业务及...

查看公司详情
电话/手机13510588137拨打邮箱3218393200@qq.com邮件
高级工程师严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观澜大道111号1207
我们的资质
资质名称:
广东宝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授权
资质证件号:
20250904
到期时间:
长期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微信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