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北京代表处需要准备哪些核心材料?
- 报价
- 请来电询价
- 关键词
- 北京外资公司注册,注册北京外资公司,北京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公司注册全流程代办,北京外资公司注册资料
- 更新时间
- 2026-06-02 05:37
设立外资企业北京代表处,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系列核心材料。材料准备是否齐全、合规,直接决定设立申请的成败。
(一)文件内容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填报要求
申请书须由外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载明代表机构名称、驻在场所、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首席代表及代表信息等。
(一)外国企业住所证明
母公司在其所在国的注册地址证明。
(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母公司合法开业证明(如商业登记证),或存续状态证明、正常缴税证明、银行正常业务往来证明等。
(三)外国企业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母公司的章程或组织协议。
(一)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同外国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如金融机构为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的,无需公证认证。
(一)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
外国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同时附每位代表的照片两张。
(二)首席代表、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身份证明如护照复印件,简历须列明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三)中国公民任职的额外材料
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须提交外事服务单位的派遣函。
(一)驻在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产权人同意转租证明等。
(一)批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设立代表机构须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公告证明
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外国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
北京登尼特可提供外资企业北京代表处设立核心材料全程代办服务,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母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代办、资金信用证明协调、任命文件及人员材料起草、驻在场所证明协助等。此外,北京登尼特主营业务还包括外资公司注册、分公司注册、代表处注册、公司变更注销、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审计报告、进出口权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签证代办、商标注册、境外投资备案等。
登尼特集团于1999年在香港成立,是一家专注于企业服务的综合性机构。经过28年发展,登尼特服务网络覆盖香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厦门、海南、马来西亚、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集团拥有会计师、律师、税务师、企业咨询顾问组成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从公司设立、合规运营到发展退出的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
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法规和政策,仅供参考,不构成承诺,具体操作请以北京登尼特顾问的指引为准。
提供北京内外资公司注册、年检、报税、代理记账、审计报税、出口退税、税控申请。 中国海外商标/专利注册、复审以及国际版登记、市场调研、项目省报审批、商业计划书、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内保外贷、投
提供北京内外资公司注册、年检、报税、代理记账、审计报税、出口退税、税控申请。 中国海外商标/专利注册、复审以及国际版登记、市场调研、项目省报审批、商业计划书、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内保外贷、投融上市方案、投融资配对、投资主体设计、广播电视经营制作许可证/电影摄制许可证审批、保健品食品酒类流通许可审批、商标设计与申请、品牌文化孵化,公司变更,代理记账,企业年检、
北京登尼特隶属于香港登尼特集团,是集团块块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于2004年在北京设立,经过10余年的发展,北京登尼特已经从最初的分公司模式,发展成由,北京登尼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登尼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两家专业公司组成的顾问机构。作为集团的一分子,秉承集团为企业建立一个无国界、跨行业、一站式、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为实现城际联营、产业融合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北京登尼特业务介绍: 创业服务服务:注册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