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自燃液体GB 30000.10-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GB 30000.10-2013国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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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3-19 07:00
GB 30000.1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0部分:自燃液体》国标检测要点如下:
标准编号:GB 30000.10-2013
标准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0部分:自燃液体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0日
实施日期:2014年11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燃液体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和标签。
自燃液体: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着火的液体。
分类依据:自燃液体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第三部分的33.3.1.5中的N.3试验进行分类。
类别划分:
类别1:液体加至惰性载体上并暴露在空气中5min内燃烧,或与空气接触5min内燃着或碳化滤纸。
判定逻辑:
确认物质是否为液态。
通过特定实验,观察其与空气接触后是否在5min内着火。
根据实验结果,与分类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确定所属类别。
指导:
如果生产或装卸经验表明物质或混合物在常温下接触空气时不会自发引燃(即物质已知在室温下长时间内(数日)很稳定),则不适用自燃液体分类程序。
对于混合物,如果两种或多种自燃液体混合,应按照混合物的整体燃烧特性进行分类,而非单独考虑各成分的燃烧特性。
标签要素:
化学品名称:清晰标注自燃液体的名称。
危险类别:标明自燃液体的具体类别(如类别1)。
信号词:使用“危险”作为信号词。
危险说明:准确描述自燃液体的危险性质,如“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着火”。
防范说明:提供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操作指南。
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信息等。
标签设计:
尺寸:确保内容清晰可读。
颜色:采用对比色,以增强视觉辨识度和警示效果。危险象形图通常为黑色火焰在白色背景上,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
粘贴位置:在自燃液体容器的显眼位置粘贴标签,以便快速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