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自燃固体GB30000.11-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GB30000.11-2013国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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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3-18 07:00

详细介绍-

GB 30000.1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国标检测要点如下:

一、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编号:GB 30000.11-2013

  • 标准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

  •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0日

  • 实施日期:2014年11月1日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燃固体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和标签。

  • 二、术语和定义

  • 自燃固体: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着火的固体。

  • 三、分类标准

  • 分类依据:自燃固体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第三部分的33.3.1.4中N.2试验进行分类。

  • 类别划分:

  • 类别1:该固体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发生燃烧。

  • 四、判定逻辑和指导

  • 判定逻辑:

    1. 确认物质是否为固态。

    2. 通过特定实验,观察其与空气接触后是否在5min内着火。

    3. 根据实验结果,与分类标准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确定所属类别。

  • 指导:

  • 对于固态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试验,试验应该使用所提供形状的物质或混合物。例如,如果为了供应或运输目的,所提供的同一化学品的物理形状不同于前次试验时的物理形状,而且据认为这种形状很可能实质性地改变它在分类试验中的性能,那么对该种物质或混合物也应以新的形态进行试验。

  • 如果生产或装卸经验表明物质或混合物在常温下接触空气时不会自发引燃(即物质已知在室温下长时间内(数日)很稳定),则不适用自燃固体分类程序。

  • 五、标签

  • 标签要素:

  • 化学品名称:清晰标注自燃固体的名称。

  • 危险类别:标明自燃固体的具体类别(如类别1)。

  • 信号词:使用“危险”作为信号词。

  • 危险说明:准确描述自燃固体的危险性质,如“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内着火”。

  • 防范说明:提供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操作指南。

  • 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信息等。

  • 标签设计:

  • 尺寸:确保内容清晰可读。

  • 颜色:采用对比色,以增强视觉辨识度和警示效果。通常,危险象形图为黑色火焰在白色背景上,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

  • 粘贴位置:在自燃固体容器的显眼位置粘贴标签,以便快速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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