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GB 30000.2-2013国标检测,GB 30000.2-2013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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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9 07:00
GB 30000.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国标检测要点如下:
一、标准基本信息标准编号:GB 30000.2-2013
标准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0日
实施日期:2014年11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适用于爆炸物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和标签。
二、术语和定义爆炸物质(或混合物):能通过化学反应在内部产生一定速度、一定温度与压力的气体,且对周围环境具有破坏作用的一种固体或液体物质(或其混合物)。烟火物质或混合物无论其是否产生气体都属于爆炸物质。
烟火物质(或混合物):能发生非爆轰且自供氧放热化学反应的物质或混合物,并产生热、光、声、气、烟或几种效果的组合。
爆炸品:包含一种或多种爆炸物质或其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制品:包含一种或多种烟火物质或其混合物的物品。
爆炸物:包含爆炸物质和混合物、爆炸品、烟火制品等类别。
三、分类标准根据爆炸物所具有的危险特性,爆炸物被分为六项:
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制品。整体爆炸指瞬间引燃几乎所有装填物的爆炸。
1.2项:具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1.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的爆轰危险或较小的迸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及制品。
1.4项:不存在显著危险的物质、混合物和制品。此类爆炸物指爆炸危险性较小,被点燃或引爆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或混合物。该类物质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实验中不会爆炸,但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引爆或从燃烧转爆炸可能性极小。
1.6项:极不敏感且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此类物品所含爆炸性物质极端不敏感,且被证明即使在其内部爆炸性物质发生意外爆炸时,也不会产生整体爆炸效应。
四、判定逻辑和指导判定流程:
排除法:首先确认待分类物质是否为爆炸物,排除那些即使具有爆炸性但过于危险或过于稳定的物质。
类别判定:根据爆炸物的危险特性,将其归类为1.1项至1.6项中的某一类。
逻辑决策树:运用标准附录A提供的分类流程图,系统化、标准化地完成分类决策。
试验方法:
试验系列1:确认物质是否具有爆炸性。
试验系列2至4:对爆炸性进行认可。
试验系列5至8:确定爆炸物的危险分类。
五、标签标签要素:
象形图:使用代表爆炸物的“爆炸的”象形图,黑色符号搭配白色背景和醒目的红框。
信号词:根据爆炸物的危险类别,使用“危险”或其他信号词。
危险说明:详细描述爆炸物的危险性质和程度,如“遇火可能整体爆炸”。
防范说明:提供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操作指南。
标签设计:
尺寸:确保内容清晰可读。
颜色:采用对比色,以增强视觉辨识度和警示效果。
粘贴位置:在爆炸物容器的显眼位置粘贴标签,以便快速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