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中“产品配方设计依据”的说明要点
- 供应商
- 湖南省国瑞中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627549960
- 全国服务热线
- 18973792616
- 联系人
- 李经理
- 所在地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1813房
- 更新时间
- 2026-04-16 09:00
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中,产品配方设计依据的说明要点需涵盖能量与营养成分、原料选择与用量、适用人群与营养需求、食用方法与食用量、相关临床材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具体如下:
能量及营养成分设计依据:需说明产品中能量、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含量的设计依据,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的规定。同时,产品配方中三大宏量营养素(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的供能比应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推荐范围,产品即食状态下的能量密度也应符合该通则的要求,通常不超过1.2kcal/mL。
原料选择与用量依据:应详细阐述产品配方中各配料的选择依据、使用及用量依据。例如,碳水化合物来源通常为乳糖、麦芽糊精、固体玉米糖浆等;蛋白质来源通常为乳蛋白、大豆蛋白等;脂肪来源通常为大豆油、葵花籽油、玉米油、菜籽油、椰子油等。此外,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及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的规定。对于1~10岁人群产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允许种类和使用量;对于10岁以上人群产品,则应符合相同或相近产品中的允许种类和使用量。
适用人群与营养需求依据:需明确产品的适用人群范围,如1~10岁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等需要补充营养的人群,或10岁以上具有相同需求的人群。同时,应提供产品能够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依据,包括营养成分的种类、来源及含量的确定依据。
食用方法与食用量依据:应标示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应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根据适用人群的年龄、体重和医学状况等综合确定,或提供类似表述。对于需冲调后食用的产品,应标示冲调用水的温度范围、冲调方法和步骤等,并提供确定依据。若产品标示管饲,则应提供管饲试验相关材料。
相关临床材料及使用情况:应提供与产品配方特点、适用人群等相对应的临床材料及使用情况,包括国内外的医学和营养学指南、专家共识等。这些材料应能证明产品食用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