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资公司如何申请出口退税
- 供应商
-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10-58694559
- 手机号
- 18911212529
- 联系人
- 景女士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6-03-25 08:00
(一)企业在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前,需先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即可完成,备案时间晚不得晚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
(二) 备案时需确认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不同企业类型适用不同退税办法。
(一) 准备申报材料
出口货物报关单(通过电子口岸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出口发票。
收汇凭证(按规定需提供)。
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
(二) 在线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录入申报数据并上传电子单证,提交退税申请。
(三) 税务机关审核
税务机关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退税。
审核中发现疑点的,可能触发函调或实地核查,企业需配合提供补充资料 。
(一)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二) 逾期未申报的,除符合规定情形外,不再办理退税,视同内销征税。
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法规和政策,仅供参考,不构成承诺,具体操作请以北京登尼特顾问的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