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需填写完整并由个体户经营者签名。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以证明个体户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清晰绘制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布局图,说明食品加工、销售的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个体户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提交申请:线上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进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线下可前往个体户注册地所管辖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事窗口,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审核与审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会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个体户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领取许可证:个体户在收到准予许可的通知后,可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事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可根据当地规定选择邮寄等方式获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