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房屋整体鉴定出具有效力检测报告

供应商
湖北衡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027-83643860
手机号
13343461828
市场部高工
邓宏业
所在地
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一期A18号楼1-3层2号-03
更新时间
2023-05-29 00:00

详细介绍

01 a类房屋
   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采用平面结构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进行二级鉴定时,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梁柱箍筋、轴压比等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的程度和部位,按下列情况确定:
       a、当上述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的规定时,可取1.4
       b、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3节b类建筑的规定时,可取1.25;
       c、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2.1~第6.2.7的规定时,可取1.0;
       d、当各项构造均符合非抗震设计规定时,可取0.8;
       e、当结构受损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上述数值尚宜乘以0.8~1.0。
 
   2)局部影响系数可根据局部构造不符合《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2节抗震措施要求的程度,采用下列三项系数选定后的*小值:
       a、与承重砌体结构相连的框架,可取0.8~0.95;
       b、填充墙等与框架的连接不符合《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2节抗震措施要求时,取0.7~0.95;
       c、抗震墙之间楼盖、屋盖长宽比超过《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2.1条第4款的规定时,可按超过的程度,取0.6~0.9。
02 b类房屋
   b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梁柱箍筋、轴压比、墙体边缘构件等符合鉴定要求的程度和部位,按下列情况确定:
       a、当上述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的规定时,可取1.4;
       b、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3.1~第6.3.9条的规定时,可取1.0;
       c、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15第6.2节a类房屋鉴定的规定时,可取0.8;
       d、当结构受损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上述数值尚宜乘以0.8~1.0。

服务范围:
性质: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烂尾楼等;
功能: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古建筑等;
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筒体结构、石砌体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
楼层: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
新建建筑引起周边建筑裂缝:
被鉴定建筑物周边存在新建建筑物,对被鉴定建筑物存在的裂缝与新建建筑基坑开挖、基础埋设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新建建筑引起周边建筑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
被鉴定建筑物周边存在新建建筑物,对被鉴定建筑物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与新建建筑基坑开挖、基础埋设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新建建筑地基基础距原有建筑地基基础距离设置是否满足要求:
由于新建建筑物对周边原有建筑物会产生一定影响,造成原有建筑物的损害。新建建筑物基坑开挖、基础埋设时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与原有建筑物保持一定距
离,原建筑物产权所有人未避免受到损害可以提出对新建建筑物地基基础距原有建筑物地基基础距离是否满足相关国家规范进行鉴定。

滨州房屋整体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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