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人民防空配套工程
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无论平时还是战时,对城市的稳定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生命线”工程。《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据此,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人民防空配套建设就成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地下交通干线是指地铁、隧道、地下公路等。其他地下工程是指地下管网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这些地下设施都要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龙岗人民防空工程公司,修建人民防空配套工程。该项工程建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所需经费列入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的概(预)算,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得到了大发展,其主要成就表现在:(一)城市地铁建设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地铁建设推进了城市定向、有序的发展,并带动地铁沿线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地下商业交通的开发利用;(二)城市高层建筑的“上天入地”的推进了城市空间的立体开发;(三)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防护潜能,提高了城市综合防灾抗毁能力;(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步入法制化轨道。(五)随着城市各种地下公共设施和民防设施的大量兴建,在规划与设计、建筑施工技术、维护管理、相关机械、设备、电气、控制、材料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大规模有序高效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奠定了基础
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1.新建9层(含)以下且基础埋深3米(不含)以下,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除第1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1800元的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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