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生理念的普及,越来越多人倾向于用传统方式调理身体,自制*食同源秘方颗粒也逐渐受到关注。对于想要自制这类颗粒的爱好者,以及计划将其推向市场的从业者,明确*食同源相关申报规则与时间要求,才能保证操作合规合法。本文梳理了不同类型的*食同源申报时间要求,也整理了自制秘方颗粒的相关注意事项,供参考。
目前*食同源相关申报分为三类,分别是新食*物质资质申报、地方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普通食品生产备案,不同申报类型对应不同的时间要求,整理近年公开信息如下:
地方特色中*材食*同源资质与产品开发 | 重庆城口 | 2025年 |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 | 针对大巴山区特色中*材开发的专项申报,申报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线上线下材料 |
食*同源食品技术研发专项 | 上海 | 2026年 | 2026年5月启动网上填报 | 聚焦食*同源功能因子提取与新产品开发,仅面向符合要求的本地主体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
*食同源商品进口试点企业备案 | 重庆自贸试验区 | 2024年起 | 全年接受备案申请,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随时提交备案,1年内未开展进出口业务将取消试点资格 |
普通食品生产许可(含颗粒类产品) | 常年办理 |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随到随审 | 仅使用已纳入*食同源目录的原料制作颗粒产品,无需额外申报原料资质,完成常规生产备案即可 |
从近年政策走向来看,各地*食同源专项申报的时间多集中在每年上半年的4-6月,新食*物质目录的申报征集也会定期发布通知,相关主体可以关注本地卫生健康、科技等官方部门的公开信息,及时掌握新申报时间,避免错过申报窗口期。
自制*食同源秘方颗粒分为两种场景,合规要求各不相同:
如果仅为自己和家人食用,只需要满足一个核心条件:所有使用的中*材都必须在国家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材的物质目录》范围内,不得使用未纳入目录的中*材。个人自制自用不需要进行额外申报,符合要求即可。
如果计划对外销售自制秘方颗粒,必须取得合法资质:需要以企业主体完成生产许可备案,且所有原料都在现行*食同源目录内,生产场地也需要符合食品生产的卫生要求,完成全部申报流程后才能合法上市销售。如果使用未纳入目录的中*材,需要先完成新食品原料或食*物质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参考中*配方颗粒的制作工艺,个人自制*食同源秘方颗粒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原料预处理:将处方中的所有*食同源原料清洗干净,去除杂质,按照配方比例称量备用。
提取有效成分:将原料放入砂锅,加入没过原料的清水浸泡30-60分钟,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煎煮30分钟,倒出煎液;再次加水煎煮20分钟,合并两次煎液,用细纱布过滤去除*渣。
浓缩*液:将过滤后的煎液倒入不粘锅,开小火慢慢加热浓缩,过程中需要不断搅拌,避免粘锅糊底,直到*液变成浓稠的膏状。
制粒干燥:将浓缩膏和适量辅料(如淀粉、糊精)混合均匀,揉成软硬合适的面团,过筛制成均匀的小颗粒,放在通风处晾干,或者用烤箱低温烘干,得到干燥的颗粒成品。
分装保存:将干燥后的颗粒装入干燥密封的容器中,放在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受潮,一般可以保存3-6个月。
合规使用原料:无论是自用还是对外销售,都不能使用未纳入*食同源目录的中*材,对外销售必须提前完成申报,取得合法资质,避免违规。
注意保存条件:自制颗粒的水分含量控制不好很容易发霉变质,一定要完全干燥后再分装保存,取用的时候使用干净干燥的勺子,避免沾水导致变质。
辨证调理:*食同源原料也有性味归经的区别,自制秘方颗粒结合自身体质选择配方,不要盲目跟风使用网传秘方,服用后如果出现不适要立即停止食用。
申报材料完整:参与官方专项申报的时候,一定要按要求准备好诚信承诺书、合作协议等必备附件,材料不全直接会被判定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错过申报时间也无法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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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科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0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泰安贤城科技城5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山东国科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0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泰安贤城科技城5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五金产品批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