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懂 “先发明制”,优先权白白流失
美国采用先发明制,而非先申请制,谁先完成发明谁获权。
仅靠申请日维权无效,必须留存研发日志、实验记录、初稿。
临时申请(Provisional)仅占位 12 个月,逾期作废。
二、忽视 IDS 信息披露义务,专利直接无效
必须主动提交所有相关现有技术(IDS),隐瞒构成 “不公平行为”。
遗漏核心对比文献,授权后可被诉无效且无法补救。
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授权前均需更新 IDS。
三、软件 / 商业方法易被认定为 “抽象概念”
纯算法、商业模式、软件逻辑易被驳回,视为抽象思想。
必须绑定具体硬件架构、技术效果、系统流程。
权利要求加入物理组件与数据处理步骤,通过率更高。
四、权利要求超量,费用激增且易被驳回
独立权利要求超 3 条、总权项超 20 条,需缴高额附加费。
多层从属引用断裂,直接导致保护范围缩水。
用 “独立 + 从属” 分层,核心方案写独权,细节放从权。
五、中文直接翻译提交,格式全错被退
美国对说明书章节顺序、附图标记、术语一致性要求极严。
附图必须黑白、线条 0.2–0.3mm,彩色直接驳回。
必须按美国规范重写,而非直译中文初稿。
六、错过维持费期限,专利瞬间失效
授权后第 3.5 年、7.5 年、11.5 年必须缴维持费。
逾期宽限期仅 6 个月,未缴直接作废,官费不退。
建立年费监控,提前 90 天预警。
登尼特 1999 年成立,28年专做企业服务,全流程服务,免除后顾之忧。上海登尼特专做全球公司注册,商标注册,条码申请,专利申请,银行开户,年审年报,财务税务,公证认证,境外投资备案等一站式服务,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咨询上海登尼特!
免责申明: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分享,具体登记要求以官方 zui 新通知为准,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重大疑难,建议咨询合规律师或专ye 机构。
商标注册,专利版权申请,海关备案,条形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