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营养补充剂注册临床试验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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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B座1208-1210室(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6-03-12 18:20
母乳营养补充剂(HMF)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其注册临床试验需严格遵循《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GCP相关要求,核心目标是确证产品的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为产品注册申报提供核心依据,全程需兼顾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受试人群的特殊性,整体分为五大阶段、共12个核心步骤,各步骤衔接有序、合规可控。
本阶段核心是完成试验立项、方案设计及合规性审核,为试验启动奠定基础,确保试验设计科学、符合法规及产品特性要求。
申办者(申请人)明确受试HMF的核心信息,包括产品配方、规格、适用人群(如胎龄28~36周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研发阶段及注册目标(国内NMPA注册/境外申报);同时开展前期调研,梳理国内外同类产品临床试验数据、相关指南规范,明确试验的必要性与创新性,结合产品特性确定试验核心指标、样本量范围及试验周期,同步整理申办者现有资源(如初步方案、产品检验报告等),为后续方案设计提供支撑。
联合医学专家、统计专家、临床医生及伦理专家,结合HMF的产品特性的受试人群特殊性,设计科学合规的临床试验方案。方案需明确试验类型(优先采用多中心、随机、对照设计,盲法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单盲/双盲,若无法盲法需说明理由并制定偏倚控制措施)、试验阶段(注册临床试验需以Ⅲ期为主,确证产品安全有效)、入排标准、干预方案(HMF添加剂量、方式、周期)、疗效指标(主要为早产儿每日体重增长速率,次要为身长、头围增长及营养生化指标)、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喂养不耐受等)、随机化与编盲方案、统计分析计划及伦理保护措施,确保方案符合FSMP临床试验法规要求,同时适配HMF针对早产儿的试验特殊性(如入组难度高、观察指标精细)。
申办者按照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试验用HMF,生产条件需符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产品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时准备对照样品(优先选用已上市同类母乳营养补充剂作为阳性对照,或采用标准临床喂养方案)。两类样品均需完成全项检测(包括营养成分、微生物安全性、稳定性等),由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样品质量安全、符合试验要求,申办者对试验样品和对照样品的质量安全负总责。
筛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临床试验中心,核心要求包括:具备GCP认证及FSMP临床试验资质,伦理委员会运作规范;新生儿科临床资源丰富,早产儿床位充足、入组量能满足试验需求,具备试验所需的检测设备(如婴儿专用电子秤、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研究者及研究团队具备早产儿临床护理、FSMP临床试验相关经验,且已完成GCP及试验方案培训。多中心试验需确定组长单位(优先选择新生儿科实力较强的三甲医院),由组长单位PI牵头,协调各分中心工作,明确各中心职责分工,确保试验执行的一致性。
将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需用通俗语言明确试验目的、流程、风险、获益及退出权利,针对早产儿需明确监护人知情同意要求)、试验样品检验报告、研究者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各试验中心伦理委员会(IRB/IEC)审批;多中心试验可采用组长单位伦理牵头、分中心伦理备案的方式,缩短审批周期。伦理委员会重点审查试验的风险-受益比、受试者权益保护措施、知情同意书完整性及受试人群(早产儿)的特殊保护方案,审批通过后出具伦理批件,试验方可启动,若审批有修改意见,需按要求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批,全程符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