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香皂GB 国标检测要点如下:
一、标准概述
标准编号:GB
标准名称:特种香皂
发布日期:2005年6月21日
实施日期:2005年9月3日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二、产品分类
特种香皂根据其对细菌的抑制作用分为广谱型和普通型两类:
广谱型特种香皂:能完全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大肠杆菌(8099或ATCC25922)、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生长的特种香皂。
普通型特种香皂:能完全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生长的特种香皂。
三、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特种香皂所用原料、抗菌剂、防腐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使用禁用物质,确保原料的安全性。
感官及理化指标:
特种香皂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QB/T 2485的规定。这包括外观、香气、pH值、溶解度、皂化值、油脂酸值等指标。
卫生指标:
广谱型特种香皂:在0.1%溶液、37℃、48小时条件下,应完全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和白色念珠菌的生长。
普通型特种香皂:在相同条件下,应完全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的生长。
定量包装:
特种香皂的包装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产品的净含量准确无误。
四、检测方法
试样制备:
使用分度值不低于0.1g的天平称量每块香皂的质量。
将香皂通过中间互相垂直切三刀分成八份,取斜对角的两份切成薄片或捣碎,充分混合后装入洁净、干燥、密封的容器内备用。
细菌培养:
在胰蛋白酶分解的大豆酪蛋白琼脂斜面培养基(或类似的培养基)上培养菌株,并保存在适当的冰箱中。
转接培养体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天数,以确保菌株的活性。
抑菌试验:
在消毒的试验培养皿中接种一定量的菌株,并与特种香皂的试验对照。
在特定的温度和时间内(如37℃下保持48小时),观察试验培养皿中细菌的生长情况。
对照培养皿中的细菌生长应表明培养的存活力。
五、检验规则
特种香皂的感官及理化指标、检验分类、产品组批与抽样规则、判定规则等应符合QB/T 2485的规定。
产品指标检验结果按修约值比较法判定合格与否。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重新取两倍箱样本采取样品,对不合格项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六、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特种香皂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均应符合QB/T 2485的规定。
同时在大小包装上均应标明特种香皂的类别(广谱型或普通型)。
七、保质期
在GB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特种香皂的保质期自生产之日起为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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