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申请指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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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的重要法律工具,能够为发明人提供独占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其发明。无论是个人发明者还是企业,了解专利申请流程都是至关重要的。本文详细介绍专利申请的完整流程,帮助你从创意到授权,顺利获得专利保护。

【核查授权条件】

在申请专利之前,首先需要核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授权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简单来说,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3、实用性:发明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以生产或使用。

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之前,需要确认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授权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其中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zhiming商品特有包装使用权等。

【进行专利检索】

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建议进行专利检索,查看是否已有类似的专利存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检索:

一、利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网站的专利检索系统

该检索系统有三种检索方式:

(1)Quick search(快速检索):只有1个检索入口,但可以在两个检索字段中进行选择;

(2)Advanced search(gaoji检索):有10个检索入口

(3)Number search(号码检索):只有1个检索入口 。

二、利用Espacenet检索系统检索全世界的专利文件

Espacenet是欧洲专利局(EPO)为公众提供的免费专利检索系统,其中包含了1836年至今来自全世界的专利文件,据统计,文献量超过八千万个。

该检索系统包含三种数据库:

(1)EP数据库: 为欧洲专利局公开的专利文献数据;

(2)WO数据库,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开的专利文献数据

(3)Worldwide数据库,世界上70多个国家公开的专利文献数据

该检索系统有三种检索方式:

(1)智能检索 Smart search

Smart search是一种智能化的搜索方式,它的输入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对话框,在其中输入你关心的内容,Espacenet就会默认在Worldwide数据库中的申请号、公开/公告号、优先权号、公开日、申请人、发明人、分类、标题或摘要等字段中进行检索并反馈结果。

(2)gaoji检索 Advanced Search

如果需要检索著录项目和摘要的各种组合,gaoji搜索Advanced Search是zuihao的选择,它为我们提供了10个检索字段。每个空格中Zui多可写10个检索项,整个表格中Zui多能有20个检索项和19个逻辑运算符。这些字段之间默认是AND(逻辑与)的关系。

(3)分类号检索Classification search

分类号检索可以用来在线查询CPC分类号(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也可以按分类号来查询专利文件。在setting激活分类号提示后,在任意文献的分类号上单击都可以弹出页面,左边是分类号的解释及层级,右边选images则可以看到分类号的典型图片,很有可能图片涉及的文献就能成为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文件。

【确定专利类型】

为提升专利授权率,务必要根据发明创造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

1、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通常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适用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

**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按照上述规定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的,专利权人应当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补偿期限按照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不合理延迟的实际天数计算。

授权过程中不合理延迟的实际天数,是指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4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3年之日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的间隔天数,减去合理延迟的天数和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的天数。下列情形属于合理延迟:

(一)依照规定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后被授予专利权的,因复审程序引起的延迟。 

(二)因规定情形引起的延迟。 

(三)其他合理情形引起的延迟。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依照规定取得发明专利权的,该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不适用本规定。

2、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3、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确定是否享有优先权】

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必要时需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等材料。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关于专利优先权制度*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的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际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自行办理或委托代理】

1、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2、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一般应由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中国申请专利和其他专利事务。但是涉及下列事务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自行办理:

(1)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2)缴纳费用。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材料组成

(1)申请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4)申请文件的排列顺序

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1)表格要求: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2)纸张布局: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3)文字排版: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4)证明文件要求: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的,各种证明文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署。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原件在专利局备案确认的除外)。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题录译文。

(5)签章要求: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字或者盖章。其中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专利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即电子形式提交),视为书面形式提交。

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注册为用户,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撰写并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表格下载”版块下载申请材料表格,或者在国家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取,也可以向各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索取。

(1)当面提交纸件办理的,可填写纸件申请文件,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的受理窗口、各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的业务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文件。

(2)邮寄纸件形式办理的,可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提交纸件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政编码:100088。也可邮寄各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的业务受理窗口。

目前专利局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太原等城市设立代办处。

国防专利申请由国防知识产权局专门受理。

受理申请

(1)受理及确定申请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进行受理审查。专利申请文件未出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不受理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予以受理,并给予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再提交该申请的其他文件,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并且一份文件中应当仅涉及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

申请日对于专利申请乃至据此授予的专利权来说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我国实行先申请原则,即当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主题申请专利时,在各份申请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专利权将被授予Zui先申请的人。

②评判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

③首次申请日即是优先权日,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是随后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在首次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申请人又就相同主题在本国或者外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言,在首次申请日起6个月内,申请人又就相同主题在外国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④申请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3年期限的起算日。在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取决于申请人是否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而此项请求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出,否则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⑤申请日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间的起算日,即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优先权日)起的18个月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明专利申请予以公布。

⑥申请日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

⑦申请日是缴纳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的期限起算日。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的第3年度开始缴纳申请维持费。

**申请日确定规则**

采用电子形式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和各种文件的,以进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特定电子系统的日期为申请日。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日更正请求,并附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应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挂号信的存根可以作为上述有效证明。

**专利领域日期认定规则**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开始的当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Zui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Zui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2)不予受理

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不受理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说明不受理原因。不受理的文件不退回申请人。

缴纳费用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金额缴纳专利费用。

缴纳费用的方式有三种:

(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https://cponline.cnipa.gov.cn/),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

(2)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现场缴纳专利费用。

(3)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66032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专利审查

(1)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3个阶段的审查,包括:

第一阶段: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是对一些形式问题以及明显的实质缺陷进行审查,包括:

(1)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

(2)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3)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

(4)有关费用的审查。

自申请日起3个月左右,若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审查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若申请文件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其中,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实质性缺陷,只有其明显存在并影响公布时,才需指出和处理。例如,申请文件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违反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不论是哪种通知书,申请人都需通过答复来克服缺陷。缺陷克服后,或者初步审查未指出缺陷,表示初审合格,审查员将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审查流程进入下一阶段。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若申请人经过多次答复仍未克服缺陷(如,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仍未克服),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第二阶段: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要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和排版印刷,大约三个月之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之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第三阶段: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质审查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质审查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公布和实质审查环节。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的Zui新调整**

2024年1月20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和《专利审查指南(2023)》明确规定:“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这意味着,从2024年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也将纳入初步审查范围,实际上类似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审查周期也会相应延长,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3)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公布和实质审查环节。初步审查内容与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以后,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过程中,会针对专利申请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专利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意见陈述(答复)。上述专利审查意见是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初步评价,指出了申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申请人的答复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Zui终是否能够顺利获得授权,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1)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规定时间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发明专利:发文日起4个月之内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发文日起2个月之内

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发明专利:发文日起2个月之内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发文日起2个月之内

例如:发明专利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发文日是2025年1月1日,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那这次通知书的Zui晚答复日期就是2025年5月1日。

注意:错过了这个答复日期,如果还想继续审查,只能请求恢复请求并缴纳恢复费。若申请了专利优先审查程序,发明专利的每次答复期限为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答复期限为15天。

(2)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步骤

【理解审查意见】

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理解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疑虑,尽量与审查员进行电话沟通。

【分析申请文件】

在答复审查意见之前,应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等,确保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准确无误。再对照审查意见,分析申请文件的内容,找出需要回应的关键点。

【准备答复材料】

收集和准备答复所需的论据、证据和法律依据。

【撰写意见陈述书】

根据收集的材料、依据和答复思路,撰写意见陈述书,逐一回应审查意见中的相关问题。

【提交意见陈述书】

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意见陈述书。

(3)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针对性问题】

在答复审查意见时,要针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避免答非所问。对于审查员提出的质疑,要逐一进行反驳,并给出合理的解释,引导审查员正确理解我们的专利技术,合法合规地得出审查结论。

【明确区分】

如果审查意见涉及到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明确指出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以及区别技术特征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技术效果。

【修改权利要求】

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如果审查员对权利要求提出质疑,可以适当修改权利要求(缩小专利保护范围)。但要注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不能超出原申请文件的范围。

【引用对比文件】

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可以引用相关的对比文件,以克服审查员对专利申请创造性的质疑,提高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对比文件可以是专利文献、技术资料等,但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沟通与交流】

在答复审查意见过程中,要与审查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必要时,可以将技术方案以文档、图表或幻灯片等方式向审查员展示,以提高沟通的效率和效果。如果需要,也可以提供额外的实验数据来支持申请的创造性。

公告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将进入公告授权阶段后,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授权后评价

鉴于专利申请量大、时间短任务重等实际情况,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就授权的,故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以后,可以根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被控侵权人的申请,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后,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的专利质量评价,仅针对没有经过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而设,在专利诉讼、行政部门处理专利投诉、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展会及平台处理投诉、知识产权融资等领域均有广泛运用。评价报告的结论有合格(正面)的,也有不合格(负面)的。因发明专利在授权前已经过实质审查,其审查标准和方法与专利权评价类似,故不必另行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地位**

在司法实践中,专利权评价报告并不属于原告提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时必须提交的证据,其只是作为重要的参考性证据。而且即便是专利权评价报告是负面的,仍然可以提起专利维权诉讼,因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负面结果并不能直接表明专利权无效,专利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前仍为有效状态,权利人并不会因为负面结论而丧失诉权。

职务发明的奖励与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Zui低不少于4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Zui低不少于15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其他规定】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提交样品或模型的规定

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专利“一案双申”的注意事项

专利“一案双申”,也叫“一案两报”、“专利套餐申请”、“双报”等,指申请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两件专利。一般来说,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授权更快,可以尽早地维权。等发明经审查满足授权条件后,再放弃实用新型以获得发明专利,或通过修改发明的方式获得授权而无需放弃实用新型。

**“一案双申”的优点**

(1)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审查标准较低,有利于通过实用新型在前期获得较大的保护范围。

(2)实用新型授权早,可尽早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尽早维权。

(3)专利保护策略更灵活,对于具备新颖性但创造性评价不高的技术方案,一案双申至少可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如发明经审查具备授权条件,可以放弃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无疑是一种两全之策,对技术方案的保护期限也由10年延长至20年。

**“一案双申”的缺点**

(1)实用新型授权后,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可能更长。

(2)发明专利不能做优先审查,发明和实用新型均不能做预审。

(3)如经审查发明满足授权条件,需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才能获得发明专利权,或在不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情况下,修改发明的保护范围以获得发明专利权。


关键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文网文 , ICP许可证 , 三类医疗器械许可 , 建筑资质

更新时间
钻石会员
第2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DA2RPC15
成立日期
2023年12月02日
法定代表人
汪斌
注册资本
50

主营产品

项目申报,资质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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