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租使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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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3-21 08:30

详细介绍-

企业无租使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企业按照当地街道办的要求,将烂尾楼工地平整后作为停车场使用,有收费但没有支付租金。现在税务局要求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不是我们企业的,这样合理吗?


解答:

合理,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一条规定,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若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则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无租使用土地时,若土地权属清晰但所有者未纳税,税务机关有权向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企业)征收。


高新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处置损益计入A107041总收入吗?

解答:

高新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处置损益计入 A107041 表中的总收入。


《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订)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三)转让财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 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4年修订)》,《A107041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 填报说明》规定,第 7 行 “本年企业总收入” 填报第8-9 行金额。第 8 行 “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高新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属于转让财产,其处置损益应计入 A107041 表中的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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