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办理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企业办理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需遵循一系列流程,具体如下:
认证申请
确定认证单元:根据产品的种类、用途、工艺等因素划分认证单元,如木家具可按材质分为实木家具、人造板家具等,同一生产企业、同类型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准备申请文件:认证委托人需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同时随附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委托关系证明,OEM/ODM的知识产权关系证明(适用时),产品工艺流程图,生产厂组织机构图,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生产厂按 GB/T19001、GB/T 24001、GB/T 45001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按认证单元提供的认证产品关键原材料 /零部件备案清单等。
受理: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如文件不符合要求,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文件齐全后,在 3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受理时,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签订认证协议。

初始检查
资料技术评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原则上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的自评估表及相应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重点评审组织机构的合法性、文件资料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有效性以及工厂保证能力的符合性。评审结论分为符合要求可进行现场检查、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补充完善、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原则上,现场检查应在资料技术评审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内容包括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

产品抽样检验:产品抽样检验可在现场检查前完成,也可与现场检查同时进行。抽样检验应由认证机构确定、且具备 CMA资质的实验室完成。如果认证委托人能就认证单元的产品提供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可以此检验报告作为该产品抽样检验的结果。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对产品抽样检验、初始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通过后,认证机构原则上应在 5个工作日内向认证委托人颁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每一个认证单元颁发一张证书。
获证后监督:原则上企业获证 6 个月后即可安排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 1年。监督内容包括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监督检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