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日常经营中,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对于那些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还没收到的购进商品,月末得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可不少网友都在问:要是暂估成本一直拿不到发票可咋整?没发票的成本费用还能不能列支呢?别慌,除了赶紧催要发票,咱们还得把政策吃透,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道说道。
一、季度预缴时,暂估成本要调整吗?很多企业都关心,有暂估的成本一直没拿到发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要不要调整成本呢?按照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先按照账面发生金额来核算。不过,到了汇算清缴的时候,就得补充提供这些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了。这一规定源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 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二、暂估成本晚啥时候拿到发票?那暂估的成本,晚啥时候得把发票拿到手呢?企业需要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也就是次年 5 月 31日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这是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三、暂估入账金额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吗?这得看企业性质。要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已验收入库,可增值税扣税凭证还没收到、钱也没付,月末按货物清单或合同协议价格暂估入账就行,不用把增值税进项税额也暂估进去。但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就得算进货物成本价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金额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应政策依据是《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四、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发票咋处理?要是公司现在拿到了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咋操作呢?除了特殊规定的情形,企业以前年度该拿发票却没拿到,相应支出当年没税前扣除,之后年度拿到合规发票、凭证,或者按规定提供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这笔支出能追补到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不过追补年限多五年。这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 15号)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事项的追溯调整,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五、对方失联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要是碰上对方失联、破产或者注销,根本拿不到发票,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等凭证过程中,因对方出现注销、撤销、吊销执照、成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没办法补开、换开的,只要凭一些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这笔支出就能税前扣除。必备资料有: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像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其他辅助资料还包括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政策依据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28 号)第十四条。六、汇算清缴后,被税务机关发现未取得合规凭证咋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要是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有些税前扣除的支出没拿到合规税前扣除凭证还告知企业了,企业要在被告知之日起60 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等凭证。要是因为对方特殊原因没办法补开、换开,就得按规定在 60日内提供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规定同样来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了解这些政策法规,企业面对暂估成本未取得发票的难题,就能做到心中有数,合规处理企业所得税相关事宜啦,大家都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