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主要如下1: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属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一并提交招标方案,审批部门一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
节能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提交申请:前往驻马店市驿城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 75 号市民中心 3 楼 160 室(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夏季上午08:00 - 12:00,下午 15:00 - 18:00;冬季上午 08:00 - 12:00,下午 14:30 -17:30。也可通过线上方式,登录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受理与审核: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转审核环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核:审核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组织专家评审、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
决定: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法定办理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一般为 8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时间。
核准类项目
报告编制与材料准备: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同时准备好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向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受理与审核:受理后,审核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决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作出核准决定,出具核准文件。
备案类项目: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基本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收到信息后即完成备案。
立项,批地,专项债,超长期国债,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