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根据项目性质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立项批复:项目建设单位需向投资主管部门(市发改委)申报项目建议书批复。不过,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储备)目录的建设项目,可免予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直接开展勘察、设计、代建招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后进入可研审批程序。
报告编制与前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单位依规选择相应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依据项目情况,向规划、国土、环保、能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前置手续4。
提交申请:将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市政府立项决策文件、市级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概算管理承诺书(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项目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文件(房建类维修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需提供)、房屋结构性安全性检测证明文件(涉及既有房屋建筑维修改造项目提供)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市发改委2。
评估论证:市发改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及中介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1。
审查批准:市发改委根据评审结果,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划等,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核准类项目
报告编制与材料准备: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准备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除跨区、县(市)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上级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以项目实施地为属地原则,企业将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给项目所在区县市或园区相应的核准机关1。
审查核准:核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作出核准决定,出具核准文件。
备案类项目1: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单位只需登录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项目所在区县市或园区相应审批部门),在网上填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备案机关收到相关备案信息以后,项目单位即可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全程 “零跑腿” 网办。
立项,批地,专项债,超长期国债,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