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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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01-08 08:08
一、公告背景
根据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公告,海关总署对从老挝进口的植物源性中药材制定了详细的植物检疫要求。此公告旨在确保进口中药材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植物检疫要求
1. 产品范围:公告明确了适用于从老挝进口的植物源性中药材,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药用植物、植物部位及其制品。
2. 注册登记:老挝出口中药材的生产、加工和储存企业需在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注册登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检疫证书:每批进口中药材需随附老挝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海关总署的植物检疫要求。
4. 风险评估与检测:中国海关将对进口中药材进行风险评估和必要的检测,以确保其不携带对中国农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5. 包装与标识:进口中药材的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明确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公告意义
此公告的发布,不仅为从老挝进口植物源性中药材提供了明确的检疫要求,也为国内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合规的中药材选择。同时,这也体现了中国海关在保障食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方面的决心和行动。
四、注意事项
对于从事进口中药材贸易的企业和个人,应密切关注此公告的相关要求,确保所进口的中药材符合规定。同时,也建议加强与海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zui新政策和动态。
以上是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检疫要求公告的解读。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