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是否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供应商
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0755-25108873
请拨打我电话
18807550903
业务经理
詹伟杰
所在地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更新时间
2024-05-22 08:08

详细介绍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是否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1、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适用免税、征税政策的货物除外),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适用39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2、代理出口业务由委托方办理出口退税。货物报关出口后,由受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方使用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办理出口退税,仅需填报电子证明编号等信息,不需要报送证明的纸质件和电子件。
3、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出口报关,进口报关,海关清关,产地证清关单证办,熏蒸商检植检代理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