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杭州证券投资基金中介咨询公司

供应商
深圳星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8681584221
手机号
18681584221
总经理
廖幸
所在地
深圳市龙华区
更新时间
2023-11-04 06:00

详细介绍

[摘要]证券发行注册制在美国已经相当成熟,而对于我国来说注册制的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在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的过程中,我们要借鉴这些国家的制度,结合自身的证券市场,探索出适合我国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本文将我国现在的核准制与美国的注册制进行比较分析,后提出我国注册制改革法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关键]证券发行 核准制 注册制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现行证券发行核准制度难以适应资本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证券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成为大势所趋。但什么样的改革路径更适合我国,注册制改革后应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核准制与注册制的概述

所谓核准制就是证券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之前,应当向证券监管部门提出证券发行申请并呈交发行资料,由证监会的发行部对该部分资料进行核准,如果符合条件就允许其发行股票并进入股票市场流通。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1]

核准制与注册制的比较分析

(一) 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分析

关于核准制条件下的信息披露,首先从信息的公开的时间上来看,几乎是在快审核完的时候才开始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其次,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公开的信息很有限,主要的披露点是招股说明书和备查文件。[2我国核准制下的信息披露的目的主要是给投资者提供一个了解企业信息的平台,让投资者更好的对其进行预判,决定是否要对其进行投资。而终决定股票能否发行并不在此,主要看监管部门对其实质审查的结果。这样就显现出一些弊端:由于我国核准制下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够严格,很多申请者可能故意把自己的实际情况隐藏起来,甚至可能披露一些虚假的信息而对投资者进行误导;公开时间及公开信息都比较有限造成投资者也无法充分对要上市的企业进行准确的判断。而投资者常常在受到损


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融资,证券股市债券融资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