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票升位 发票过了认证期限可否开具红字发票?
- 供应商
- 深圳市巨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342958290
- 手机号
- 13342958290
- 联系人
- 李先生
- 所在地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富泉新村北区23号710
- 更新时间
- 2021-07-10 15:1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进行红字发票的开具处理,发票过了认证期限但是符合该文件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情形的,可以按该文件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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