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票升位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信息是否可以手写?

供应商
深圳市巨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3342958290
手机号
13342958290
联系人
李先生
所在地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富泉新村北区23号710
更新时间
2021-07-10 15:17

详细介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条规定:“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信息不可以手写。


发票升位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