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备案要求 消毒产品检测备案怎么办理
- 供应商
- 国瑞中安集团-法规服务CRO
- 认证
- 手机号
- 18123723986
- 经理
- 侯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光明区光源五路宝新科技园一期2#一层
- 更新时间
- 2024-09-22 07:07
2. 备案
2.1备案要求
国家卫健委要求类、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需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形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网上备案、销售。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境外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消毒剂/指示物/抗(抑)菌制剂的产品配方、消毒器械的结构图等。
2.2备案流程
2.2.1申请人将拟上市样品送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2.2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待检验报告完成后形成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2.2.3申请人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录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告知监督部门已完成备案信息的录入。
2.2.4监督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各项信息进行形式审查。核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要求。
2.2.5分管领导审批。
2.2.6审查合格的,监督部门网上审核予以通过,同时予以公示,申请人于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纸质材料报监督部门;审查不合格的,监督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网上审核信息退回申请人,申请人根据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重新评价后再次将信息录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2.3备案须知
产品备案前需完成产品商标注册、企标备案。
2.4评价报告有效期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四年,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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