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指南
一、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做好信息录入
责任企业在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以后,将有关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录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全国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产品配方等信息不录入,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二、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资料进行网络审核。(需要国家卫健委卫生监督中心制作的登录密匙,增加登录密匙市卫健委协调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由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请求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办理)。
三、咨询途径:
联系我司咨询办理
四、企业录入的资料:
1.标签(铭牌)、外包装图片;
2.说明书图片;
3.检验报告图片;
4.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5.产品配方或结构、生产工艺;
6.企业标准或产品质量标准;
7.授权或委托生产的需要提交授权书或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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