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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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9 08:43
关于制定“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是指容易引发涉访、涉群、涉稳、极端行为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习总书记在2012年11月“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时指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认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
规范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明确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实行先期分析、预测和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敏感案件的发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对策建议
建议市信访局制定《重大敏感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将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节庆日期间非正常上访、法人或其他组织改革改制、群体性的活动等事件中容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可能引起舆论负面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纳入重大敏感案件的评估范围。根据“谁处理、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的要求,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围绕重大敏感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要素展开,形成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为进一步有效化解和处理上述矛盾与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科学的社会风险源的分析与识别机制
社会稳定风险与人们的预期相关,风险来源于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变数”。重大事项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来自于利益相关群体对该事项在利益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上的社会预期,这种社会预期直接引发了与社会稳定相关的行为或行为取向。(15)要从公共管理和政策、社会心理学、法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综合的视角出发,引入科学的指标体系对风险进行识别和测量,把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综合性指标与技术性指标相结合,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准确、科学地识别社会稳定风险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仅是一个量化评估的问题,更需要综合使用定量、定性、定位、定策相结合的方法,评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风险承受能力、提出风险化解对策,强调法律法规和政策策略相配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