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危险性鉴别报告办理 产品出口要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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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0-31 10:00
危险性鉴别分类就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单质)本身的特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并划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及项别。鉴别分类是化学品管理的基础。
(一)危险性分类的一般程序
确定某种化学品是否为危险化学品,一般可按下列程序;
1、对于现有的化学品,可以对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两个标准,确定其危险性类别和项别;
2、对于新的化学品,可首先检索文献,利用文献数据进行危险性初步评估,然后进行针对性实验;对于没有文献资料的,需要进行全面的物化性质、毒性、燃爆、环境方面的试验,然后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标准进行分类。试验方法和项目参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进行。
3、混合物危险性分类:上述分类程序和方法适用于任何化学品,包括纯品和混合物。但对于混合物,列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的种类很少,文献数据也较少。有资料表明,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数据存在加和性,在难以得到试验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危险成分浓度的大小进行推算。
(二)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及标志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①易燃气体;
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
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
(1)低闪点液体 闪点<-18℃;
(2)中闪点液体 -17℃≤闪点<23℃;
(3)高闪点液体 23℃≤闪点≤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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