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自由销售证书2020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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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00元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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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
- 更新时间
- 2024-12-21 20:58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自由销售证书2020公告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简称“医保商会”)成立于1989年5月22日,是由从事医药保健品研发、生产、贸易、投资及相关活动的各种经济性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自由销售证书认证所需资料:自由销售证书填写一份,营业执照一份,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一份,iso/ce等检测证书一份,申请书一份等。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关于12号公告热点问题的回应:
1. 对4月26日前签订的非医用口罩出口合同,生产厂商是否需要列入医保商会公布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中?
答:不用。4月26日前签订的非医用口罩出口合同按公告发布之前的方式执行,生产企业不必在医保商会公布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内,但出口企业应当在报关时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
2.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医疗物资产品出口,12号公告出台后,5号公告是否继续执行?
答:5号公告继续执行。12号公告是对5号公告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两个公告同步执行。即如果5类医疗物资产品按中国质量标准出口,需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如按国外质量标准出口,生产企业应为医保商会公布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的企业。
3.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没有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有国外的ce、fda证书(在医保商会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但出口国没有对应证书,采购商合同和相关协议已约定接受国外质量标准,出口如何处理?
答:只要双方约定接受国外标准即可。相关标准不一定是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