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技术要求
- 供应商
-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760668881
- 电话号码
- 13760668881
- 销售工程师
- 邹工
- 所在地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2楼
- 更新时间
- 2024-12-22 07:00
gb7718标准的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
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
混淆。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
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zui大表面面积大于 35cm 2 时(zui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 a),强
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m。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应当分别标注。
3.11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
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
示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在国内是有严格要求的。进口企业或国内生产贸易企业有标签审核需要了解的,可以与我们联系。
我们合作的实验室有为企业做标签审核业务,出具标签审核检测报告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