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供应商
- 深圳市中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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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
- ¥1.00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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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55-210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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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
- 李经理
- 所在地
-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观西路39号龙城工业区综合楼
- 更新时间
- 2026-01-19 07:30
通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事处,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
(一)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可归纳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六大类,其中使用因素是指用户擅自改变结构、超载等不当行为;管理因素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的失职行为。在分析因果关系时,要避免受外界影响、先人为主。一般采用“怀疑法”,即不轻易排除每一个可能的因素,根据已有的科学理论和实验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关性。
当某一损伤现象由多种原因引起时,有时要分清各自的相关性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也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本着原因分析为责任认定服务的宗旨,分析重点可放在不同责任方的原因类别上,而避免陷入科学依据不充分的主观推断之中,降低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当质量纠纷发生在商品房开发产商和购房者之间时,前三类因素的责任方都在开发商,因而可不细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原因。
(二)责任认定
一般情况下,由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其相应的责任方分别是规划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户、周围影响源的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但有些情况还需要仔细分析,比如,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建设方在没有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则设计质量问题应由建设方承担。与查找原因的“怀疑法”不同,在认定责任时,当没有证据表明某一方违反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时,即应免除这一方的责任。采用这种方法在责任认定中常常容易夸大易于检测项目和规范规定比较明确的项目的责任,而缩小或忽视难以检测项目和规范规定比较原则的项目的责任,必须引起注意。由多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中,鉴定人员常常被要求区分责任大小和主次。由于不同种类的原因分属于不同的技术规范,目前尚没有技术规范涉及到它们之间的相关关系。所以这种认定是带有推断性的。对于不好确定的宜在鉴定报告中以定实的方式列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原则及内容:
1、鉴定原则
通过对现有此类建筑的调查和对已有检测鉴定资料的分析,发现大部分工程有设计图纸,部分工程有原材料和混凝土试块送检等施工技术资料,现场检查大部分建筑的质量状况良好,能满足基本的安全使用要求;只有部分工程存在无设计图纸、无施工技术资料、改变使用功能等问题,而现场检查存在明显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不到5%。所以,在处理此类建筑时,其检测鉴定应属于质量确认性鉴定,主要目的是对有严重质量隐患的建筑作出甄别,对大部分建筑进行质量确认使其正常使用。目前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标准,均是针对建筑物全面的安全性鉴定而制定的,对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的要求比较高,而相应的检测鉴定费用也很高,不完全适合如此巨大数量建筑的质量确认性检测鉴定。为结合实际做好该类建筑的检测鉴定工作,我们提出了“分类鉴定、质量抽检、结构复核、综合评价、保证安全”的检测鉴定原则,即依据其质量状况对建筑进行检测鉴定分类,对大部分建筑进行质量抽检确认,对有严重质量隐患的建筑进行重点检测和处理,通过结构复核保证建筑的整体质量安全。使检测鉴定工作真正做到简便易行、重点突出,尽量减少质量较好建筑工程的检测数量,降低检测鉴定费用。同时,也不放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
2、鉴定分类
根据检测鉴定原则, 在既有建筑检测鉴定前应对现场质量状况和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调查,并依据其现状级别和资料的完整性确定检测鉴定的类别。建筑的检测鉴定可分为以下三类:
a类现状较好且资料完整;
b类现状一般且资料完整或基本完整;
c类现状较差,或现状一般但结构设计不合理,或缺少主要资料。建筑现状级别应通过建筑现状调查来确定。建
筑现状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2.1 结构布置及结构类型;
2.2 结构和构件连接构造;
2.3 使用荷载情况;
2.4结构使用条件改变情况;
2.5地基变形和基础不均匀沉降情况;
2.6结构构件变形情况;
2.7结构构件及围护结构构件裂缝分布、数量和其它缺陷;
2.8 屋面、地下室和卫生间及用水部位的渗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