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尚科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申请
- 供应商
-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925539239
- 经理
- 余春萍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松溪路129号511室
- 更新时间
- 2019-06-03 15:34
(2)3个月:初审通过后进入异议期,任何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该商标如果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走商标异议流程。
(3)12个月:商标若顺利通过初审,又没有人提出异议,则顺利注册成功,商标局后续会发放商标注册证,此时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右上角打r,表示已注册商标。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注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企业商标注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特别注意事项
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本次公布的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商标注册申请,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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